澳洲路权过期怎么办?
我来答! 去年九月,我的签证和道路许可都到期了。我的签证是462打工度假签,在澳洲逗留时间超过两年,并且有18个月500学生签证作为补充。由于没有续签或者更换新的签证,我的身份就成了非法滞留。 警察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在开车,他们说我在违法驾驶,让我立刻停车。我按照他们的指示迅速靠边停车,然后他们就走了。我以为这事就过去了。
第二天,收到了法院传书。 当时我在国内,没办法亲自参加庭审,委托律师全权处理。
首先,原告方起诉我非法移民,应该赔偿损失(指移民局搜寻、拘留我时花费的税金);被告方是我的移民代理,代理我不承认错误,认为移民局搜寻我有理可依,而且时间太长(超过两年,从签证过期那天算起),应该惩罚。 我不知道审判结果会怎样,案件也没有最终审理结束。但几个月后,收到移民局的信,说我违反移民法第501条例,必须离境,否则将申请法庭强制我出境。
同时,还收到律师的信,说我的代理已经撤诉,原因是与原告方无法达成一致。 我又急了,难道回不去了吗? 这时,我想到在墨尔本的表哥。于是赶紧买票,带着行李,启程去墨尔本。
到墨尔本以后,我第一时间找到表哥。然后一起研究对策。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在网上看过别人分享过的类似经历——有人签证过期,留在澳大利亚,最后也是成功的案例。于是我就鼓足了勇气,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表哥。并告诉他,我想走法律途径解决。 表哥听完了,哈哈笑了一声,说:“你这个案子,如果真走到需要打官司那一步,你就是被告了,不是原告。” “为什么?”我不解。
表哥说道:“因为你是在澳大利亚犯的法呀,你要在澳大利亚打官司。而你的移民代理又在这里。只要他承认自己失误给你造成了损失(毕竟他是专业人士,应该知道怎么应对才对你有利),你就可以无罪释放了。” 当时我真的是欢喜得不得了,立刻给哥哥打了电话,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并让他代我感谢表哥。
没多久,我就在表哥律师事务所的陪同下,在移民局总部签字走人了。 现在,我已经回到自己的国家。并准备再次启程,前往梦想中的土地-西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