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移民局为什么不让回国?
首先,从法律上讲,国籍是一个政治概念。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国籍的情况被称为双重国籍(dual nationality)或者双重公民身份(dual citizenship)。国际法一般是不禁止双重国籍的存在的,但也有例外,比如罗马尼亚就强制要求公民只能有一个国籍[1]。中国也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在1982年宪法中删除了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持人民国籍的权利”条款。现在,如果中国人获得外国国籍便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反之亦然。也就是说,当你成为外籍人士后,中国大使馆不会再受理你的签证申请,户籍管理部门也会注销你的户口。
其次,从事实上讲,一个人生来就是某个国家的公民,这个观念是近代以来才有的。以前的人们并不会认为你是一个人生来就拥有某个国家的国籍。古代的人认为一个人拥有国籍的观念是基于他作为一个个人对国家的忠诚以及他对这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上的归属。所以,我们经常会说某个王室有着高贵的血统,而贵族们有着辉煌的历史。现代国家在公民身份的授予上通常采用出生地原则,即在一个人的出生国土赋予其国籍。然而,这种传统上的国籍观念并没有被彻底抹去。它经常和现代各国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国籍原则互相冲突着。比如在我国,《国籍法》第五条明确说明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有定居中国的权利与义务的,经申请人书面要求,可以给予中国公民国籍并登记为华人。尽管你有了外国国籍,但你仍然是那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作为外国人回国不需要经过外交部的审批。但如果是华侨的话则需要办理护照和公证等相关手续才能回国。
从历史角度看,古代的对外交通主要依靠船舰,所以人们把居住在海岛上的人和沿海的人区分开来。他们分别有自己的部落、部族和民族。在古代中国,移民海外的华人和定居国外的华裔有着很大的区别,后者往往被当作外族人看待。而现代人为了研究地理和人种的分布状况往往会忽略这个问题,所有的人都成了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