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退税必须本人吗?
澳洲的退税都是需要本人办理的,由于中澳两国尚未开通退税互惠协议,因此无法像在中国一样由他人代领退税。 澳大利亚的退税原则与欧洲基本相同,即在离开澳大利亚前,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在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税务局会安排退税汇款。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在澳大利亚期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经在中国完成完税证明申报,依然需要在澳大利亚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请。否则,您将无法收到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相互鼓励保障和征收跨国经营所得税协定》第三条的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纳税人向缔约国另一方交付的利润或所得应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缴纳税收和申报手续. 如果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大于该企业依据中国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其差额部分可予以退税。 在实际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至税务机关:
(1)GST增值税申报表及GST退税申请表(由申请单位网上下载并填写);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有关数据;
(4)GST纳税凭证复印件;
(5)公司完税情况说明(由注册地税务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