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怎么落户上海?
问:我有几个朋友,他们想把孩子送往上海读书,但不知道如何才能正常落户上海读书?
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办基8号)规定,本市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户籍随父母,在居住地注册”的招生入学条件。
为了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2012年起,农村地区的学生可以在本市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区县教育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相关的准入条件,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问:哪些人符合农村地区的招生入学条件呢?该如何做好入学报名工作呢?
答:上述农村地区是指远中心城区外的区县,农村地区在校生比例占全部在校生一半以上(含一半),或者具有大部分乡镇户籍的义务教育学校。
符合农村地区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好《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更正表》,由父母或监护人领其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就读初中阶段的还需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试读一年。
符合农村地区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及家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学生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学生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