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签证如何改签?
1. 首先,对于你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 2.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是要更改你的美国绿卡B2的入境日期,即俗称的“改境”(adjust status); 3. 但是根据你的描述,你没有说清楚你在何时何地拿到了美国的绿卡,所以不能给你确切的答案。 因此请你按照以下步骤操作,看看是否能帮你解决问题: 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245条a款规定,获得永久居民的外国人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回美,称为"回美权"(Return-to-Permanent-Residence)。该条款规定了四种情况可以获得回美权:
(1)在离美未成前已获移民批准; (2)在过境美国时已被授予移民资格;
(3)因非法进入美国而被遣返并在被遣返回国后6个月内申请入境;
(4)在入境或出境时被认为具有移民身份而遭拒载或驱逐出关并自离开美国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入境。 请确认是否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情形,如果符合你可以自行向移民局提出“回美”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在美国境外,你要回到一个第三国的领事馆去递交你的申请材料,因为移民局不会接受非美国人递交的材料的(除非你能证明你是受虐待的美国人,或者能证明你是被迫放弃美国国籍的美国人才能例外),但是你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护照和第三国家的签证你才能去那里。
如果你在美国境内你可以在任何移民局提出申请,但是你必须有合法的美国居留许可(I797A)原件并且该文件显示你的移民申请已经在处理过程之中或者是已经批准的。 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第三国的签证及有效的通行证等证件,但是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内是非法居留的申请人则必须等到被移民局给予合法的身份后才能提出回美权的请求。 如果您是持绿卡回美的申请人,请留意以下几点: ① 申请人须在入境时被视为“合法居民”(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或是移民签证持有人,而不是游客、学生、工作或访问者等其他身份;如不符合此条件者,须先提出移民身份的恢复申请("restoration of legal immigration standing")以恢复其合法的移民身分方可。
② 在取得永久公民权之后,申请人必须在正式成为永久公民之前提交回美权申请;在成为永久公民后提出回美权申请的,可依其他法律的规定来寻求补救办法。 ③ 在提出回美权申请的同时,亦可连同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出,例如移民或归化入籍的申请。不过,此种联合申请的方式可能会造成申请程序上的拖延。
④ 某些情况下,移民官员会建议申请人不要办理回美权,以免日后受到不利影响。 ⑤ 申请人所提出的回美权申请一旦被批准的话,申请人将可以取得有效的移民纸以再次进入美国,且其子女也将自动取得移民的身分。 ⑥ "回美权"与"难民身份"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系基于申请人的合法移民身分在入境美国时遭受拒绝之故,而后者则是由于申请人担心在美国受到迫害而自愿或被迫离开美国。 ⑦ "回美权"系申请人自行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而非由移民局主动协助或保护其利益之行为。
⑧ 申请人无须亲自前往美国移民局提出「回美权」申请。
⑨ 对于申请人在申请回美权时的移民状态以及原入境美国时的签证种类,移民局不会作任何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