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大使馆会做什么?
使馆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业务受理,即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 2、业务审批,一般指审核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作出是否给予签证的决定;对于外交、公务护照或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代表团团组成员发给签证豁免许可的审批等; 3、涉外管理,是指协调对外交往中涉及国内其他部门的工作事项以及涉外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 4、行政管理,主要包含内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内容。
由于我国各使领馆承担的受理业务范围不同导致其工作内容和侧重点也有差异。以北京领区为例(含广州领区和上海领区),其负责受理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以及持有中国永居证的外国人在中国的居留证件申请,但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的出入境及停留居留证管理事宜。而广州领区则主要负责除外交、公务以及凭外交部或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签发的签证证明免签证入境以外的所有因私事往来中国及在香港、澳门地区居住的外国民众的签证发放事务以及对常驻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永久居留手续办理进行指导。上海领区的职责范围是签发外交及公务护照;颁发、换发、补发以及延期外交、公务护照及其他种类证件;为被驱逐出境人员签发驱逐出境许可证;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外国记者以及国际组织代表颁发的各类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管理条例》规定,使领馆有权决定下列人员的签证准予或者不准予发: (一)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 (二)中国公民持因公普通护照、因公出境团全体团员、政府任命的驻外使、领馆官员、访问团成员; (三)外国政要以及有特殊贡献者或有重要社会活动的外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