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llm可以考律师执照吗?
目前,除了我国香港地区以外,只有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的法学毕业生才能获得全球所有国家认可的法律学士(Bachelor of Law)学位。 而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学院又各有不同。 英国的法学院主要是培养以判例法为主、以英美法系为传统的大陆法系人才;美国的法学院主要培养以成文法为主、以普通法系为传统的大陆法系人才。英国和美国法学院毕业的法律硕士(Master of Laws)过去不能直接申请美国或加拿大的律师资格证考试,需要先以L1签证在美国或加拿大先工作一年。不过最新的消息是,美国已经取消了这一规定!也就是说,英国和法律硕士都可以直接报考美国或者加拿大的律考。
但英国的法律硕士与美国的法律硕士又有区别。美国的法律硕士学位一般是两个方向,Juris Doctor(JD)是法学博士,是一种适用于本科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就读的学位,学生毕业以后可以在美国从事法务工作。 Master of Laws(LLM)则是法律硕士,是针对已经有法学背景的学生所设置的,今后一般也在美国从事法务工作。 当然,英国也有自己的法律硕士——Master of Legal Studies,但是该硕士不提供完整的律师训练,也不能申请美国的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