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护照是不是绿卡?
不是,“绿卡”是美国长期居民(Resident Alien)的正式称呼。 持有绿卡者,合法在美国境内居留,并且可以在境内外自由往来,但无政治权利和资格担任公职。
而拥有美国国籍(Citizen)才能选举和被选举。
1862年,美国通过《移民与归化法》,首次引入了移民签证这一概念,当时用于吸引欧洲的劳工。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美国产业需要大量技术工人,于是颁布了《1952年移民与归国法》; 为了保持“优等血统”,该法律对欧洲、亚洲和部分非洲地区的人实行种族主义限制。 到20世纪60年代,人口激增,且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轰轰烈烈,导致美国社会动荡不安。
1965年的《移民和国籍法》做了重大修改,取消了对欧、亚、非等地居民的移民限额,并推行优先处理“难民”和“人权受害者”签证的申请。 这项新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以后,出现大规模移民潮,尤其是来自中美洲地区的移民。
随着移民的增多,如何管理这一群体成为美国政府面临的新问题。 1986年的《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规定: 申请永久居留许可的人,必须在入境3年后才有资格提出申请,而且必须证明其收入来源是合法而不是非法劳动。 对没有公民身份的移民采取更加严厉的管制措施,例如禁止移民在取得永久居留身份之前工作。
同时,这个法案也首次提出了“绿卡”的概念——移民签证的一种形式的称为绿卡。 获得绿卡的条件主要是申请人的条件符合移民局的各种规定,包括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以及缴纳各项费用等等,只要这些条件得到满足就可以成功拿到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