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后可以逮捕吗?
可以的,但是要根据情况而定。 首先,我们要先知道,什么是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者,适用刑法,归所在国有权管辖。也就是说,只要是在中国领域之外犯的罪行是中国刑法规定的,就要受到中国的制裁; 中国公民(包括服刑人员)在外国犯罪的,应当由犯罪地或者居住地国家管辖。而居住国无管辖权和管辖权的国家有义务引渡该国人回国受审。 但是!这里要注意!并不是到了国外就可以为所欲为,对于以下三种罪行是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所规定的罪行;
2、 被通缉或有证据证明犯罪分子在我国境内或入境时即被抓获的在逃罪行;
3、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行。 除了上述所说的三类犯罪以外,其他的刑事犯罪都可以在国内进行追诉。
那么又回到最初的问题了,既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能在国外追诉,难道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就逍遥法外了吗?也不是,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到境外后,如果其不在国外继续犯罪,则国内无法再对其追究刑责,但其在境外实施的犯罪可以依法定程序引进诉讼,通过审判实现刑事法律效果。 也就是说,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离至他国后,若警方能获取足够证据予以指控的话,是可以将他送回接受审判的,只不过这种方式具有很大难度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