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被拒可以申诉吗?
拒签后,如果申请人认为其签证申请被拒绝的理由有失公平或不合理之处,可以在收到官方出具的签证决定通知书(Notice of Decision)后的30天内提出“复审”请求(Reverse Appeal) ;但是,复审并非必须程序, 也非必然能成功。 在加拿大移民法中,并未对复审作出明确规定;移民局在审理申请人的复审时,也无特定的法律依据。因此,移民局在决定是否接受复审时,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一般情况下,在签证申请中被拒绝的申请人,其复审的成功率非常低。因此,建议申请人慎重考虑是否进行复审。 下面以CIC官网为例来介绍复审的基本流程和要求:
1. 申请人在收到官方通知信,得知自己的签证已被拒绝之后,可在该信函上的指定时间内向CIC递交申请 (Application for Review);
2. CIC受理申请后将转交给一个由三名审查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处理;
3. 根据审理情况,委员会可能需要向申请人发问并举行听证会;
4. 如果委员会认定原裁决有误,则签发一份新的批准信,撤销之前的拒签决定;反之,则维持原判;
5. 申请人如对委员会的决定不满,可上诉至联邦司法部门,即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 上诉是最终途径,通常不会得到支持,但申请人仍需缴纳75加元的费用和提供文件作证明。
注意!! 复审只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的被拒案例: a) 因为某种明显的原因而被拒签 b) 有明显的证据说明之前的裁决是有问题的 请参考下列例子:
A 来自中国的商务访客因未出示足够的资金证明而遭到拒签, 但后来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所有开支; B 一位加拿大公民为来自中国的朋友申请旅游签证延期, 但朋友所工作的公司被怀疑从事非法活动; C 一位加拿大永久居民提交了一份假的体检报告来为其短期探亲签证申请加分; D 一对在中国已婚的美国公民夫妇因没有结婚证而遭拒签,因为CIC不能确定两人真实的关系; E 一个中国公民申请访问加拿大的旅行证,但由于护照上原有的签证过期了而被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