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十年多次往返?
题主好,首先明确一点,所谓“十年有效期”和“十次入境/往返”是两码事—— 前者指的是申请人获得美签的有效期为10年,后者是指该签证可允许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出入美国国境、在美国境内停留的时间总和不超过180天(注:根据护照持有者的不同身份,可持有的最长期限也不尽相同)。 无论持何种类型的签证前往美国,只要不在美国境内逾期居留,上述两个时间(入境/返回次数和时间总量)都不存在矛盾。但若申请人在美期间逾期一天,则必须在离境前申请回美的过境签证或再次赴美的签证,否则将被拒绝入境。
而关于“十年有效期”,一般来讲,只要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获发有效期为10年的美签: 除上述条件之外,个别情况下,如果申请人能证明其曾被美国移民局批准以学生或非学生身份入境,或曾经合法进入美国从事短期工作(如夏令营义工、短期夏校等)并已离开美国返回中国者,也可申请获发十年有效期的签证。 但请注意!以上所说的“十年有效期”均指签发签证给申请人的总时限,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可分次进出美国;每次进入美国的最短间隔时间取决于申请人在过去的申请记录中的表现,以及是否有不良出入境记录——
例如,之前有申请人因签证过期6分钟而被拘留并进行遣返处理;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所以即使申请了十年有效的签证,也并不表示一定能十年内随意出入美国;反之,若是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所有的签证天数/次数,也并不意味着签证一定会失效!因为除了申请人自身的条件外,移民局还考虑到美国的社会福利等因素。就是即便过了有效期,也可以酌情“通融”! 但是!请特别注意,这种“通融”是有条件的,即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被特许: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获得了十年有效期的美国签证,也并非一定可以在入境时顺利通关!因为海关及边境巡逻人员具有最终决定权,他们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签证类型以及具体材料进行判断,并在认为必要时对申请人进行询问甚至盘问,直至认定申请人符合资质为止。 建议各位申请人提供齐全的材料并合理安排留学及旅行计划,以便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