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offer以后会邮寄吗?
作为HR,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不会的! 首先,我不太明白你说的“Offer”是什么,是用人单位发给求职者的录用通知书(email版本)?还是用人单位正式发出给求职者的纸质A4打印稿?抑或只是用人单位某个领导个人的邮件? 如果是上述三种中的任何一种,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没有法律效力、没有任何效力的、完全没有任何效力!
如果仅是上述第三种情况,那么我建议你要回邮件,抄送用人单位相关人员,警告其行为违法,同时向用人单位相关的人事部门咨询确认。 但即使这样,你也应该做好心理准备,因为有的人就是喜欢拿“我是某某领导的熟人”“虽然你没有经验但我看好你啊”“你知不知道跟我玩这一手的人有很多啊”“你不就是仗着我有求于你么?”“老子不怕你”等等来耍无赖。对于这些人,除了耐心解释外,你无需多言,保留好证据,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如果你遇到的用人单位是正规单位,上述情况根本不会发生,因为招聘是一个系统工程,HR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不可能劳师动众,因为一旦过程出现任何瑕疵,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给你发正式的A4纸打印的录取通知书,请你仔细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完整:
1. 有单位名称及加盖单位公章;
2. 注明录取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3. 注明聘用岗位、工作年限;
4. 注明工资福利待遇(税前收入);
5. 写明报到时间、地点及所需带的材料;
6. 注明试用期限和试用期薪资;
7. 注明违约责任,以及双方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8. 注明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 注明签约后两份盖章生效。 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Offer,请不要理会:
1. 内容过于简略甚至毫无细节的Offer;
2. 无法确定具体任职岗位的Offer;
3. 未告知详细报到流程的Offer;
4. 以个人名义发出的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