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小偷如何判?
2015年9月,我住在多伦多Downtown的公寓里,凌晨一点钟回家的时候在电梯里被4个年轻人抢了手机 当时自己非常害怕没有反抗就站那里让他们拿走了手机 我立刻下楼到警察局报案,警察记录后让我回去等消息 3天后警察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抓到了抢劫犯也就是那四个年轻人,问我要什么赔偿 我说只要把抢走的iphone还我就可以了(因为是在电梯里被抢的所以只有我能清楚看到人脸并且指认)
警察说那几个人已经认罪并且承认罪行,而且因为当时是在电梯里所以他们没办法销毁证据。但是,他们说由于我的手机是在国内买的新手机而且有发票,国内也有流水号可以查询交易记录,所以不能按照新手机原价补偿而应该按照二手手机价格补给我。而且还说要给我一个警告:如果下次再发现这帮人在其他地方作案,他们不会管我是谁只会在审问后把我一起送交法庭。
2个多月以后警方再次联系我,说罪犯们找到了新的受害者和被盗的手机,案件移交给了检查厅。又过了两个月,我接到法院传票,起诉书上说那几位青年涉嫌盗窃罪,起诉金额$675加元(我花了700多加币买的手机)。 如果被定罪,每个犯罪分子都要赔我$675加币,同时还要加上法庭受理费和其他费用。更糟糕的是,由于是多次犯罪,法理上要加倍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