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题是啥?
由于加拿大地广人稀,全国3300多万人口中50%以上居住在城市。城市之间因交通不便,人们的交往较少,各个城市各自的发展状况也较为失衡。为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打破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加拿大从70年代开始实行了一项重要的国策--移民吸收政策。
该政策鼓励人们从城市移民到农村,从国家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地区移民到发达地区,目的是改善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为此,加拿大联邦政府成立专门的机构--移民委员会,负责新移民的接收和安置事宜。
加拿大吸收移民的依据是:1976年颁布的《移民法》。该法规定,每年有固定的数量的家庭和个体移民可被接收,其标准是:有足够的资金,在加拿大没有依赖政府的施补助金的生活习惯,在品德和身心方面符合联邦关于居住者的规定,并能操流通的英语或法语,或者可以证明具有在加拿大接受训练或工作的特殊技能。
新移民除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经由在加正式住所的担保人担保。经担保人担保的新移民可获得住房、语言培训及职业辅导等其他协助,以适应在加拿大居住的生活习惯。
1967年加拿大开始接收新移民,头3年接纳了5万人。1976年魁北克省举行公投,反对接收摩洛哥移民,引致联邦采取严格的新移民法。自此以后,接纳的新移民大多数是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居民。1992~1993年度,欧洲移入的新移民又比1991~1992年度减少35%。近年来,亚洲已成为加拿大接受移民的主要地区。1994年有25%的新移民来自亚洲。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新移民分成四等份,即:家庭担保、外国工程集团、国际学员和国际高级学者。占绝大多数的是家庭担保。这些移民必须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有直接亲属关系,且住在同一家中。被接受者必须掌握英语或法语,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在教养和教育方面符合该国的有关规定,且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医学上不适用入境的症状。
外国工程集团主要是指符合一定技术资格或特定条件的专业人士所组成的企业集团。他们被接收的目的是为加拿大一些尚存的重要工程领域补充技术人才。为此,加拿大政府每年从一些其他国家按科学、艺术、人文科学、技术领域挑选最有天才的青年才俊,给予丰厚待遇,来加从事有关行业的研究工作。国际学员主要指年龄在18~35岁,有较高的专业训练,想转移到另一国家寻求机遇的青年人。他们到加拿大后,要经语言和职业训练,为加拿大社会服务2~3年后,方可成为永久居民。国际高级学者主要指一些在不同国家取得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他们被接收的目的是增强加拿大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并为加拿大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