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押金能退回吗?
黄先生向我们求助:“我孩子今年刚毕业,想到国外学习。去年10月份,通过某留学中介办理了出国申请,并支付给他们20000元的留学申请押金。今年5月份,该中介回复称,我的孩子顺利获得了两所学校研究生的录取。我随即要求该中介返还20000元押金,但对方以‘要扣除部分服务费’为由,只退回我18500元。但我觉得,押金本来就是备用金,只要拿到了学校的录取,我理应获得全款。请问,他们这样合理吗?”
回复:《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控力造成损失的,就该损失赔偿、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黄先生通过某留学中介机构办理孩子出国留学申请,并向对方支付押金,双方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该中介机构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孩子获得国外学校录取后,将押金全额退还给黄先生,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虽然,该中介机构提出,扣除部分服务费用后退款,但从其提供的服务来看,并未发生额外费用,该费用属于合理预期,其要求扣除没有任何合同或法律依据。所以,黄先生要求该中介机构全额退还20000元押金,于法于理都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某留学中介机构如拒不退还,黄先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该中介机构承担退还款项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