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不提供学位么?
1、从法律层面讲,我国目前明确承认的民办学校只有两类,即民办高校和民办中学(初中)。这两类学校的招生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 “民办学校对受教育者招收名额原则上实行定额招生,招生计划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民办学校应当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对受教者的学籍管理,规范学籍档案建设,确保信息真实性,并按照规定如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学生信息。 ”作为民办学校,其招生资格必须经过教育部门审核批准。而一旦超过规定的招生人数,就属于违反办学章程行为。 由于缺乏相应的立法保障,当前各地普遍存在利用民办学校名义进行超计划招生的现象,有的民办学校甚至将超出计划的学生以借读生形式纳入系统,造成学籍虚假混乱的局面。这种违规招生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教育公平原则。
2、对于民办学校而言,由于受到政府财政拨款有限制的约束,要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就需要有充足的生源作保证。在严格依法办事与保持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之间,民办学校往往选择后者。
3、为了吸引学生就读,有些民办学校通过降低入学门槛,采取变相减免学费,发放补助金等方式,吸引考生和家长。但是,这些措施可能成为今后学校难以解决的隐患。因为当学校的教学质量不能得到保证时,这些问题都会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