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国国籍需要什么材料?
一、如何取得中国公民身份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以下简称“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人;获得国籍有两种形式,既可以通过出生方式获得,也可以通过投资方式获得。 通过出生方式的,称为自然加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当然权利;而通过投资方式的,则称为自愿选择加入,是一种自由行为。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和领馆交验下列证件:
(一)本国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签证及居留证件;
(三)经本人签名的移民申请审批手续;
(四)拟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声明书。
二、申请中国国籍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申请人所呈交的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加以审查,作出是否核准其申请的决定,并制作通知书。 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由所在地县、市级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请公安部核准。
对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批复核准。对申请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全备资料,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批复核准。 对不予核准申请人申请的,发给申请人《不予核准决定书》;对予以核准申请人申请的,发给申请人《中国公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申请人凭《中国公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