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如何撤销?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强调的是美国使领馆没有“签证撤销”的权力! 那么“是否给拒签理由”呢?答案是当然给的(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只是这个拒签信是使馆内部材料不能发给当事人的;而最终的结果就是当事人拿到的是使馆的“拒签通知”或者说是“签证被拒的证明文件”(DS-160表格打印件和照片背签页)。 在申请人已经拿到这两个文件并离开大使馆之前,大使馆仍然有义务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被拒绝的原因的话是可以向大使馆咨询的,但这里要注意的是:由于使馆人员是依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说明而不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来阐述原因的所以这种“咨询服务”的内容是没有办法写入文件或公开发布的——因此,当事人通常只能够得到一些模棱两可的意见和建议并且无法进行反驳或是寻求进一步的解决思路和方法…… 关于题主的补充的问题: “会不会影响以后的签证申请” 答案是不会。因为没有任何法规规定被拒过一次的人以后就不能再申请了。
“是不是意味着该申请已经被终止了” 答案不是。只有申请人主动放弃或使馆直接取消才会被认为申请已终结。虽然理论上只要签证官在申请人尚未离开大使馆前做出决定并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即可随时取消申请但实际上很少出现这种情况。通常都是使馆先做出拒签的决定再由申请人自己将原件带回。
至于那些所谓通过非法手段让使馆“修改”记录的传闻纯属子虚乌有不要相信也不要尝试。 因为使馆不会也不会允许有人可以随意修改他们的系统里的记录(那可是要负责任的好不好~)况且这么做也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麻烦;而那些声称能够修改记录的骗子们实际上只是在申请递交成功后利用某些漏洞先取得复印件然后再伪造出原证交给申请人以便骗取钱财而已。所以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以假乱真”的例子啦^^ 最后强调一点:千万不要听信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所谓的“包过”、“确保通过”等谎言以免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困境甚至违法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