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绿卡以前交税可以退吗?
美国税法是很复杂的,但大致来说,税收可分为4类,分别是工资、薪金(Wages and Salary), 销售和劳务收入(Gross Income from Self-employment), 投资所得(Investment income) 和 其他来源的收入(Other sources of income). 而您所说的退税其实属于“其它来源的收入”这一部分,而这类收入的取得是需要纳税的。然而,根据美国的税法,有些收入是免纳联邦所得税的,称为“免税收入”(Exemptions)。还有一些收入虽然需缴纳联邦所得税,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减税或退还税款的政策优惠,这些减免和返还的政策就是您所提到的“退税”。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举一个例子说明: 张三2016年收入情况如下: 张三2016年的应税收入总额为$53,876.98(未扣除免税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8,628.1(已扣减可减免税额). 在报税时,他可向税务局申请退还之前缴纳的税款(已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缴纳),退税金额为$8,628.1-$2,389=$6,239.1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纳税人如果过去三年内的所有收入加总起来低于$60,000,都可以申请低收入退税,每个合格的家庭可以得到$3,000左右的退税金额。
对于新移民而言,可能因为语言及政策掌握等原因,无法准确判断自己在入境美国当年以及以后年度是否有应纳税款或是应当缴纳的税款是多少。为避免将来因信息不全而无法退税,导致损失退税的机会,建议在新移民办理落户手续后,就应主动收集并保存好在美国工作所有相关的收入记录,及时报税。